关于成立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采购领导小组的

来源:未知作者:张雪峰发布时间:2010-06-09

 

关于成立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采购领导小组的
 
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采购工作的客观公正,经研究,决定成立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采购领导小组。
 :侯长城
副组长:张鲁玉 董贻顺 殷广胜 辛成富 宋民华
 :李化银 潘恒清 张雪峰   赵翠萍
采购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员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宋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确定采购方式,按照“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的原则,对学院所有购进物品、工程和材料等实行统一招标采购。
附件: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物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物品采购管理
为规范采购行为,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借鉴高新区政府采购的成功做法,结合学院实际,参照原《物品采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原则
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率优先的原则。
二、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采购: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适用范围:工程项目、大型或大宗设备。
2、邀请招标采购: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适用范围:教材、大宗图书、大宗办公用品、大型维修项目、家具用具、燃料、礼品等。
3、询价采购:以市场调查或电话询问的方式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适用范围:零星采购、急需采购。
三、采购程序
1、编制采购预算
各系、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于每学期初拟定本部门采购预算,经分管院领导审核、院长批准后,报采购办公室组织实施。
对未列入部门采购预算,另需购进物品的,采购部门先提报采购计划,计划应附有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技术要求等相关资料,经分管院领导审核、院长批准后,报采购办公室。原则上采购办公室每月底组织招标一次。
2、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部门提报项目的要求,确定适当的采购方式。
3、采购
1)编制招标文件。采购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项目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2)组织评标。采购办公室代表会同采购部门代表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办公室将评标结果上报院委会批准后,对中标单位下达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签订合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4、验收
一般、经常性购进的消耗品,由各仓库保管员对所购物品的数量、质量等负责验收;购进专用设备或大宗、贵重需列入固定资产的物品,需由专业人员及校产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如所购物品有质量问题,由采购办公室负责调换或办理退货,坚决杜绝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现象发生。工程项目由总务处会同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验收。
5、结算
采购部门凭正式发票、出入库单按照学院报销程序到财务处结算,财务处根据合同金额及日期办理货款结算。
四、本办法由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物品采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